浏览: 编辑:陈亮 来源: 时间:2021年10月09日 10:54
经学生书面申请,学院审核,现将学生申请材料及综合素质考核加分初审情况公示如下:
以上内容公示期为两天,如有疑问请于公示期内的每天17点前线下向院办反馈。
说明:1.学术成果得分可累计,其他类取各项最高分计入。
2.学术科技成果认定范围为2020年9月1日—2021年8月31日期间的成果,超时间范围成果不作认定。
3.成果存争议部分由学院2021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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